北京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提取人的身份信息。
公积金提取证明:由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需单位核实并出具提取申请,且加盖公章。
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将提取的公积金款项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根据销户条件的不同,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
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如果没有退休证,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迁出本市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银行储蓄账号: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用于接收提取的公积金款项。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对于外地农业户籍离职离京的职工,可能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请注意,这一要求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后,可按照公积金提取流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满足一定条件,仅限于符合离职或退休、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形的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发生合并、分立、重组、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形,且单位账户余额、结转人数为零时,才可申请注销。
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
单位审查通过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提取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然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办理前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